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 察设计,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青海新华电力有限公司,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 察设计。
2.2 招标编号: BRR23-ZB1-ZB-083-002。
2.3 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内。
2.4 项目概况: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抽水蓄能电站已列为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 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根据规划阶段成果, 本项目概况 如下:
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是青海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的一部分,《青海打 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德令哈抽 水蓄能电站能为青海电网提供储能调节、晚间基础电量支撑作用,可缓解新能源弃电,提高 新能源利用率。在光伏、风电快速发展和多种能源并存的新形势下,也是发挥多种能源各自 优势, 取长补短的重要措施。
德令哈站点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内,距德令哈市区直线距离 37km,距 西宁市直线距离 370km。上水库位于博格且郭勒沟左岸冲沟上,约位于经度 97°42′47.35″ 纬度 37°30′17.21″, 下水库位于巴音郭勒河河道中。抽水蓄能电站主要由上水库挡水建 筑物、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水道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附属建筑物等组成。
本工程初拟装机容量为 600MW,安装 2 台单机容量 300MW 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 轮机,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3940m,死水位 3910m,调节库容 280 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3328m, 死水位 3310m,调节库容 280 万 m³, 电站初拟额定水头600m,距高比约 5.38。
本工程区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0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5g,相应的地 震基本烈度为 VII 度;本工程上、下水库挡水坝为 2 级壅水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 类, 按 7 度设防;其它主要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 7 度设防。
2.5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等要求,开展电站预可行性研 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及为勘察、设计所开展的科学试验、相关技术论证的服务和配合工作, 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成的专题研究(除招标人委托其他第三方承担的专题外) 工作, 完 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
如后续需要调整装机规模,投标人应完成相应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 行政申请工作。
项目工作启动后,应首先开展社会和环境等敏感因素排查并形成报告。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预可研报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修改完毕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 专业甲级和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 )专业甲级资质。
3.3 近 10 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抽水蓄 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或可 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
3.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 技术职称, 担任过 6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 电站或 6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 或 设总职务。
3.6 拟派项目设总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 6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 600MW 及 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7 财务要求: 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止 (北京 时间, 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