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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增加二氧化碳吸附系统工程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增加二氧化碳吸附系统工程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增加二氧化碳吸附系统工程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一套60万吨/年的烯烃分离装置,生产聚合级乙烯和聚合级丙烯产品,同时副产燃料气、丙烷、混合C4、C5及以上馏分。本项目采用一种CO2吸附技术代替传统的碱洗脱除CO2技术,无废碱液产生,不需要废碱焚烧。

2.1.2招标范围:在烯烃分离装置新增一套二氧化碳吸附床系统、再生系统及其配套的管道、阀门、仪表、电气设备等,属于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吸附剂及瓷球的采购不属于EPC合同范围。其余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均由EPC单位负责。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1)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安装。

(2)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3)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等。

(4)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5)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打压、无损检测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DCS机柜安装、接地、DC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CCR1操作室实现正常操作。

(7)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运,变电所自动化组态及调试工作。

(8)管道、设备的防腐及保温、保冷等工作;设备,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6S标识;(包含新旧管道、设备、设施衔接处的防腐、保温保冷、防火、6S标识等损坏后的修复)

(9)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并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10)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要求≥DN80的管线的管墩必须按照墩基设计(防冻胀);

(11)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告知、安装、改造、监检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12)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13)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4)开车试生产阶段所需要备件及其他相关物资;

(15)项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均需经发包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无损检测等工作以及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投标方需负责最终动态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设计评价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软件使用费、文件制作费、差旅食宿费、税等(包含专家评审费、现场专家费及召开评审会所需的费用);负责完成项目环保设计专篇审查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所有工作,直至完成在生态环境部门的验收备案。

(16)投标人需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

(17)投标人负责烯烃分离新增二氧化碳吸附系统项目新建装置单元和原旧系统相关联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18)投标人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有的采购材料均需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4)负责装置吸附剂的转运、装填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机具等),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干燥、气密、仪表调试配合工作等,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5)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保障。

6)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2 其他:2.2.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项目计划完成并投用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前验收。

2.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含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或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PC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3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9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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