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含设备购 置及安装)EPC总承包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仁市真武山街道;
2.2项目总投资:2942.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27.18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兴仁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厂改造工程,其中城西污水处理厂改造包括污泥脱水机房地面改造40㎡,综合楼雨棚改造6.32㎡,楼梯间改造20㎡,市政污水管网改造3590m,厂区路面改造2396㎡,相应污水处理设备更换;兴仁市污泥处理处置厂改造包括综合处理车间设备购置、厂区给水管道改造122m,变配电间设备改造。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含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所有费用,施工(含设备购置及安装):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条件【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1家施工企业与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1家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00:00:00时至2023年07月21日23:59:59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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