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采购工作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开展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一)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采购。
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核电厂。
(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作为一个整体标段招标。
2、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智慧工地及机房运维服务(2023年度-2028年度)项目的主要服务方式为乙方派遣人员到现场向甲方提供服务,为甲方的智慧工地及机房提供运维服务,主要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服务期限:五年,暂定为2023年09月01日—2028年08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已完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相关行政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黑名单”。
5.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人员。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
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元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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