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周边景观工程-市政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周边景观工程-市政标段已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周边景观工程-市政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88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新城教育培训中心周边景观工程-市政标段(包括单排木桩护岸2943m,二级毛石驳岸438m;绿化土方造型及绿化场地平整;人行道位于大司马南路东侧及丞相大道北侧,总长约 965m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 (1) (2) (3)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 3.4 投标人及拟派 3.4.1投标人或者 3.4.2企业和拟派 3.4.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4.4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7月2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7月2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 按照《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8 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投标人拟选派 特别提醒:⑴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 ⑵《信用手册》的办理,请各建筑业企业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通建工【2014】138号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驻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10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