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生产辅助区东区和酒店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生产辅助区东区和酒店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国能黄骅港务公司提供消防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1)酒店区域新建34米高位水箱。对水箱附近围墙路面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照明配电电气改造工程、暖通工程等进行新建或改造。(2)生产辅助区已建设备房的水泵房和地上水池进行维修改造。水泵房内部分水泵基础拆除,更换控制柜及配套管线、线路,部分设备基础拆除、新建;地上水池主体拆除,原位置新建消防水箱间,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工程的建设;新设消火栓泵组和喷淋泵组为新配楼提供消防用水等。
2.1.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
2.1.3.项目地点:河北沧州国能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改造合同业绩1份,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或改造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