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
延安市2023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延安市2023年普通国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交发〔2023〕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车购税和省级交通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项目概况:主要工程内容为延安市210国道、309国道、242国道、244国道的事故多发路段、穿城镇路段、平面交叉路口、路测险要路段、急湾陡坡路段等路段的安全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2.3 预算总投资:286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期14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交安设施)建设项目。(注: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且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予认可)。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两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相关业绩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予认可)。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注册,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施工标段)、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监理标段),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监理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总监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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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