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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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5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7.63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补遗文件03号 (招标编号:汶川公招【2023】 号(17)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10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0时0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 3、将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3年7月28日09时30分” 4、2023年7月11日在“四川省 信息网”发布的原《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补遗文件02号》与此次修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次修改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三、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均不变。
2023年07日1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