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候选人公示
核心提示:table{margin: auto !important;} 评标结果公示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4202323招标单位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工程名称化州市国有资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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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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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编号 :42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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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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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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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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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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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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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测绘数据,化州市国有资产领域建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一期的可利用屋顶面积为326365m2,分别分布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东山街道、鉴江街道、下郭街道、南盛街道、石湾街道、丽岗镇、同庆镇、长岐镇、杨梅镇、良光镇等范围。
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0378 kW。总发电量为163892万kWh,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项目的总投资为48303万元,建设投资为26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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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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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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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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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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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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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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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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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候
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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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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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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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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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
| 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 | 200010000 | / | / |
第二候选人
| 广东茂名化州市临港加油站 | 200004000 | / | / |
第三候选人
| 广东橘州建设投资 | 200006000 | / | / |
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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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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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盖章)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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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受理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受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评审结果见附件。
投诉受理部门:
监督部门: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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