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一二期水处理装置整体业务外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化工)一期20万吨甲醇/年装置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5年投产;二期40万吨甲醇/年装置于2006年开工建设,2008年投产。由于污水、脱盐水、循环水系统建设早,工艺相对落后,导致运行成本过高。
2.1.2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神木化工公用工程中心一二期装置污水处理系统、脱盐水制水系统、循环水系统、生产生活水系统的生产运行,设备管理(日常巡检、设备卫生维护、添加或更换设备润滑剂、测振、测温、盘车、切换等)。
2)水处理系统药剂采购和药剂质量、添加,技术服务,系统优化运行等(水、电、汽、风,检维修,化验分析由神木化工负责)。
3)投标人同时负责新建节水设施及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并提供运行服务,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2.1.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1.4项目地点:陕西省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企业或工业园区的水处理系统(或水处理装置)运营维护或技术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处理装置业务外包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本项目的运营单位。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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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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