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循环水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循环水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 4×600MW 规划,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4台循环水泵(介质:海水、立式混流泵)、4台双速电动机、双速电机高低速切换控制柜等附属设备、4台循泵出口液控蝶阀、2台循泵联络电动蝶阀及其配套的附属设备。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按两台机组合同生效后12个月(预埋件提前2个月)内完成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循环水泵(介质:海水)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