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烟囱内筒钛板复合板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长源汉川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兼顾供热,同步建设码头、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
汉川电厂现有机组6台,总装机容量为3320MW,一期工程2×330MW、二期2×330MW及三期2×1000MW燃煤机组。
本工程厂址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新河区曹家台汉川电厂三期扩建端,厂区紧临汉江北岸江堤,东北面约1.3km处为汉川公路、距离新沟镇4km,西至汉川市直线距离8.5km、东南距武汉市约45km,最近处(三期铁路)距江边250m。
预计2023年9月20日开工,2025年9月20日7号机组投产,同年11月20日8号机组投产,具体时间以集团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计划为准。
本标段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烟囱内筒钛钢复合板,供货范围包含以下内容:钢内筒筒体材料均采用爆炸-轧制钛-钢复合板(代号BR2),厚度有20+1.2mm、14+1.2mm、10+1.2mm。钛-钢复合板接长采用钛贴条(TA2)焊接方案,钛贴条1.6mm厚。钛—钢复合板的材质要求、化学成分、质量标准和检验规则等均按照国家标准《钛—钢复合板》GB8547-2019执行,分类按2类考虑。钛—钢复合板中的钛材(复材)采用TA2牌号,基材钢材采用Q235B钢。
#7机组于2024年6月20日前交货,#8机组于2024年8月2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为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内筒钛钢板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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