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管道支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管道支架-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管道支架
2.2 交货期: 中标后7天内
2.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3#岛十三化建山东裕龙石化系统管廊工程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获取时间从2023-07-26 16:00起至2023-08-02 12:00止(北京时间)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管道支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裕龙石化全场工艺及热力管网-炼油14-1标段项目-管道支架-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管道支架
2.2 交货期: 中标后7天内
2.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3#岛十三化建山东裕龙石化系统管廊工程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获取时间从2023-07-26 16:00起至2023-08-02 12:00止(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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