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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凌电力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智能报警 模块开发部署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宁夏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集中监控系统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集中监控系统于 2021 年 11 月启动建设, 完成 了集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建设,已实现在宁 7 个光伏场站(合计 1190MW 容量) 的 全监全控, 测点高达 220 万条, 随着后期接入容量的增加, 数据量将进一步增加。 通过系统对比分析,不同厂家、不同设备、不同型号报警定义均存在较大差异, 系统报警分类不精细、报警分级不齐全、无差别报警等问题, 给运行人员监盘带 来严重的负担, 给集控系统的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带来严峻考验。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1) 报警信息系统分类不清晰,报警测点梳理不全面:监控报警未按系统 进行分类展示,部分场站报警测点梳理不全面,造成报警分类和报警级别混乱, 缺乏智能化、智慧化的治理,易造成集中化管理困难;

(2) 报警信息缺乏专业的知识库:报警处理抓不住重点且无专家的指导, 使得消缺效率低下,缺乏知识库的沉淀易造成远程化消缺困难;

(3) 各场站设备及报警命名规则不统一:各厂家设备报警信息名称未做标 准化和统一化治理, 存在大量同义不同名情况, 造成理解偏差及内容显示不规范。

基于上述现状, 有必要搭建一套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光伏智能报警系统, 开 展报警信息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提高报警治理能力, 助力为银川新能 源生产运营中心及各个场站的安全高效运行。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7个光伏场站(包括但不限于) 智能报警模块开发部署,主要内容如下:

(1)报警信息统一规范命名;

(2)报警类型和报警级别优化;

(3)智能预警模型构建及开发;

(4)报警信息综合展示平台功能开发;

(5)报警知识库及修复建议库功能开发。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完成生产运营中心光伏测点治理, 梳理运营中心测点 报警信息,开展测点标准化命名以及智能报警模型构建。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开展生产运营中心智能报警模块功能构建, 完成报警 信息综合展示平台、报警知识库及修复建议库等功能开发。

2024 年 1 月-2024 年 2 月, 开展智能报警模块试运行,完成功能测试、验证 及优化。

2024 年 3 月,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成立时间≥5 年。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CMMI 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等。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内至少有 1 个智能报警系统应用开发项目案例(要求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2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2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项目需配置技术人员在生产运营中心驻场开发,主要技 术人员不少于 人,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7 月 31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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