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五河县申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2〕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五河县申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位于五河县申集镇,共1个片区,涉及南乔、黄李、彭集和甄集4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14.82km2,耕地面积1.6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清淤疏浚田间排水沟、维修及完善田间灌溉渠道、维修改造灌溉站、新建及重建配套建筑物、护砌路边排水沟、铺设砼生产道路、建设农田林网、购置科技推广措施设备等。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东至沱湖堤埂,北到于湾干渠,西抵珠龙沟,南临马拉沟。涉及申集镇黄李、彭集和甄集3个行政村。施工二标段,东至沱湖堤埂,北到大李干渠,西抵申小路,南临于湾干渠。涉及申集镇黄李、彭集和南乔3个行政村。
2.2 项目建设 项目区总面积14.82km2,耕地面积1.6万亩;
2.4 工程预算:3607.663503万元(含暂列金53.315224万元),其中施工一标段:2116.874269万元(含暂列金31.283856万元);施工二标段:1490.789234万元(含暂列金22.031368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化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标段及与本标段相关的2023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项目11个标段投标,若已在先开标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 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 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 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