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施工(DSJZX-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港口大数据中心,首先是将全港计算、存储、信息系统逐步集中化部署并向云计算体系迁移,全面提升未来智慧港口基础支撑能力。其次,是将港口包括装备传感、生产作业、运营管理、口岸协同、国际联运等各类数据向数据中心聚合,逐步构建完善的港口数据资源体系,同时研究构建港口大数据应用模型,逐步形成以港口智能生产、物流电子商务、口岸协同通关、国际联运服务等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提供具有连云港特色的体系化优质数据信息服务。
集团大数据中心以建设集团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为目标,支持集团未来10年的信息化发展,促进集团数字化转型。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团信息化的5大“中心”:信息整合中心、数据资产中心、数据分析中心、运营支持中心、运维管控中心。
通过新建新海岸主数据中心,改造现有机房分别作为容灾中心和备份中心,形成三中心的总体布置格局。主数据中心满足128个5kW机柜(同时系数0.8),主数据中心作为生产中心完成集约化云平台搭建,逐步迁移部分生产业务系统上云;容灾数据中心对集团重要的生产业务系统进行主备部署,保证业务永久在线,同时对主数据中心相关资源进行扩容;建设集团级统一的运营运维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以及备份中心,对集团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大数据中心项目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为主数据中心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主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基础云平台搭建,包含机房加固,配电改造,模块化机房建设以及基础云平台网络、存储、计算资源建设,平台搭建后进行传统资源池搬迁、数据库主机迁移、服务器利旧搬迁,完成部分业务系统迁移至主数据中心;二阶段主要为容灾数据中心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容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存储资源建设以及主数据中心扩容建设。三阶段主要为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大数据中心统一运维平台、统一大数据平台、集团各站点网络割接改造以及备份数据中心建设等。需对港口现存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充分调研和整理,完成所有港口业务系统迁移至主数据中心和容灾数据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DSJZX-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上述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结构加固、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变配电、机房设备采购;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弱电、UPS子系统、蓄电池柜、通信网络控制设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①总工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数据中心建设;
②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机房设备采购,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数据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建筑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数据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②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通信工程或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1、拟投入本项目的 2、拟投入本项目的 3、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5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两名专职安全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机房设备采购;本项目以联合体牵头人(建筑施工资质单位)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 (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预约,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