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唐村镇
2.2.项目规模: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30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9月2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21501 |
7号机组脱硝初装上层催化剂改造 |
7号机组脱硝初装上层催化剂改造供货、安装,旧催化剂处置等。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7号机组脱硝初装上层催化剂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脱硝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经营许可证。
9.投标方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应具有 10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等);(2)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5 17:00到2023-08-02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