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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日期:2023-07-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一、项
项目概况

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3066

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承租

期限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最低投标底价

(/)

投标保证金

()

递增率

1

东湖新村11#12#楼两间店面租赁项目

叁年

264.01m²(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

462550

150000

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环比递增3%

 

备注:

1、签订合同时间:承租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北峰供销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视为承租人(中标人)弃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房屋交付时间:租赁场所实际交付日期以福州市北峰供销社向承租人(中标人)发出租赁房屋接收通知书为准。若承租人(中标人)未于交付日前往办理租赁房屋的交接手续,则租赁房屋仍被视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标人)。

3、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资产初始年份的六个月租金总额。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5)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三、投标人为自然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与此处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北峰供销社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方兴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fxzb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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