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南连渠引黄输水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南连渠引黄输水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泊头市和发展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南连渠引黄输水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改建清凉江八里庄闸,新建江江河曹庄节制闸,新建大树闫引水涵闸、张李庄排涝涵闸2座,维修加固绘彩于节制闸1座、清南连渠沿线分水闸14座,硬化清南连渠堤顶道路21.885km、新建改建穿路管涵118座,设置远程计算机控制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
2.采购预算:合同估算价420万元
3.最高限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9%(合同估算价420万元,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
4.服务周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交勘察、测绘及可研成果文件,可研成果经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经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满足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南连渠引黄输水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需要的勘察、测绘;满足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清南连渠引黄输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需要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变更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1.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2.列入“信用中国”(http:// /)及“中国 ”(http:// /)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 /)及“中国 ”(http:// /)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声明);
3.1.3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