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度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批复 常发改[2023]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 (招标人)委托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补缺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重发公告)(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72509.4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1330.24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6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1.64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监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