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悦泰2023年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不干胶标贴采购项目(WZ20230816-1617-1032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不干胶标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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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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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干胶标签\232×242 船用尾气处理液/1000kg | 5000.00 | 套 | 包1-标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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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干胶标签\232×242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1000kg | 5000.00 | 套 | 包1-标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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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干胶标签\232×242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200kg | 5000.00 | 套 | 包1-标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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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干胶标签\191×208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20kg | 10500000.00 | 套 | 包1-标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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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干胶标签\156×139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10kg | 9000000.00 | 套 | 包1-标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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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可具备批量供货能力。 3.1.7 投标人须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生产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批复文件。 3.1.8 制版要求:各基地标贴中部分内容不同,每个月按照招标方要求变更一次印刷制版(更改部分或全部内容),同时作废印刷制版须妥善保存。投标方须承诺涉及招标物资生产的所有电子资料及印刷制版费用由投标方担负,所有权归招标方所有,待双方结束合作投标方须无偿返还。 3.1.9 投标方须拥有柔板制版机及机组式柔板印刷机,同时须提供相应设备在生产厂房照片、合同及发票。 3.1.10 目前甲方拥有12座生产基地,投标方须承诺,如招标方增加除本次送货 3.1.11 投标方须同意,各基地报价均为统一结算价,其中招标方部分基地由其自行与中标单位结算。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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