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月山工务段“2023年轨道车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月山工务段(简称月山工务段)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 2.项目编号:YGDDF-2023-XL07 3.费用来源:生产成本 4.项目内容:14台轨道车维修,最高限价150万元(含税)。 5.本次招标只确定维修所用的配件名称、单价、工费、不确定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有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 2.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中标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必须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采购平台上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提供被代理厂家资质文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财务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亏损。 6.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法企业生产的正规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合格证或质量说明书齐全,质量三包,符合生产实际需要,满足正常使用的条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7.由于产品设计缺陷、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8.使用部门在对中标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同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获取招标文件地转账账号: 账户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月山工务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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