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强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一期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项目代码:2201-330351-04-01-12349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强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费用约 408 万元。
建设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1)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2)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 3.6?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