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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鹰牌陶瓷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3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东源鹰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东源鹰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陶瓷公司)内,地理位置为24.034°N, 114.877°E。光伏组件安装在鹰牌陶瓷公司1号成品仓库、1号仓库、2号仓库、2号成品仓库、3号生产车间、1号生产车间、3号成品仓库、5号成品仓库、6号成品仓库、2号抛光车间、3号抛光车间共11个屋面屋顶,总共约64706.4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号抛光车间及3号抛光车间屋顶保留气楼,11个屋面屋顶均为PVC屋面,对承重立柱进行加固后在原屋顶上方加装新彩钢瓦屋顶,项目并网后三年内对原屋顶进行拆除。本项目选用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8252块,光伏系统总容量10586.16kWp,接入电压为10kV,项目不新占用土地,项目设计寿命 25 年,工程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所产生电能供给项目所在单位生产车间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1.2 招标范围

广东公司能源发展东源鹰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包括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工程施工安装(包括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安装)、对承重立柱进行加固升高后在原屋顶上方加装新彩钢瓦屋顶(含梁和檩条)、原屋顶PVC瓦及檩条拆除、新建厂房及报建(若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接入方案审批、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配合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投产后第一年运维等,同时也包括工程建设期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一切险)以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等全部工程设计及电网公司接入系统实施、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细化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发包方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可研、接入系统报告的编制,投标人有义务进行复核。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并完成评审收口。

3)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并取得批复。

4)二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发包方确认);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会及费用;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5)设计周期满足招标、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并网后14天内提交竣工图。

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及其他工作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组件、逆变器(具备主/被动防孤岛效应保护)、支架、箱变、电缆、开关柜、综自、涉网设备以及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和《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和《接入系统报告评审意见》所需的设备、相应的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器具等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设备的监造、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原厂棚立柱加固及新建厂房屋顶

本项目已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对屋顶荷载进行鉴定,经第三方进行的结构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原厂房刚架柱、檩条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本项目厂房立柱部分需进行加固处理,原立柱进行去锈防腐处理后,再采用两侧增加槽钢以贴钢板方式加大格构柱截面面积,加固后的原立柱顶部与新增加高立柱部分通过焊接钢板连接,加固用钢量须满足本项目荷载要求。对于加固部分的钢构与基础的连接位置采用化学螺栓加钢板方式固定,与上部钢架采用焊接处理。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1号成品仓库、1号仓库、2号仓库、2号成品仓库、3号生产车间、1号生产车间、3号成品仓库、5号成品仓库、6号成品仓库、2号抛光车间、3号抛光车间等厂房屋顶为PVC透明瓦,有一定弧度。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采用“瓦上瓦”的施工方案,即先行保留原厂房,对现有厂房立柱加固升高并新建彩钢瓦屋顶,在新建屋顶上安装光伏组件;第二阶段:在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投产后三年之内,中标人利用鹰牌陶瓷公司春节停产期间(每次连续停产时间大于45天)拆除原厂房屋顶PVC瓦及檩条,原主钢梁保留。原厂房屋顶拆除费用及新屋顶排水系统由中标单位承担,在新建建筑上建造光伏系统应满足其所在部位的建筑防水、排水等功能要求,同时便于系统的检修、更新和维护,同时需在“2号抛光车间”及“3号抛光车间”屋顶保留气楼,气楼规格为1米(高)*6米(宽)。为保证厂房内光线充足,厂房屋顶须保留采光带,采光带间隔为18米。采光带规格为1米(宽),长度需覆盖厂房屋顶东西向屋顶宽度(气楼除外)。彩钢瓦屋面采用暗扣压型钢板(高铝锌铝镁,10年内粉化程度不超过6级,锌层重量75/75(g/m²))+50mm厚岩棉+铝箔纸+钢丝网屋面。建筑层数为单层,建筑平面形式为矩形。(具体加固方案以中标人根据满足光伏荷载要求出具的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最终方案为准,中标人需出具第三方荷载报告,在项目施工完成后须对新建屋顶进行载荷核定。)

(3)合规手续办理

1)以出线第一基杆塔为界,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包括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供电局要求的各种文件,与电网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单审批手续办理等。

2)本项目难点在于涉及业主方的屋顶物业,施工时不得影响屋顶业主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工期紧张,协调难度大。应屋顶业主方要求,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提交经屋顶业主方盖章确认的《光伏施工方案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根据招标人与屋顶业主方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本项目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并网。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按附件完成签订《投标承诺书》,承诺投标中标后,负责所有与业主沟通协调的事项。中标后负责所有与屋顶业主沟通协调的事项。本项目总工期为120天(不包含旧厂房屋顶拆除,下同),若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则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各种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特殊情况慎重考虑投标。

(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项目需参照国能(广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施工项目部硬件设置和施工方管理人员配置需满足附件13《国家能源集团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前现场安全监控视频信号送到招标人相关岗位及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每个工作面至少一个监控摄像头,施工作业期间全程监控。

(5)工期

本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并网。

2.1.3 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8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3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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