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2#铁路装车煤炭保供系统及选煤厂旁路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 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区内地形平缓,多数地段可通行汽车,内部交通方便。外部有奇台~北山煤窑柏油公路从露天矿穿过,井田北有乌准铁路五彩湾至将军庙段和至准东站段铁路,经该线可通达新疆内外。S228省道(三级公路,沥青路面)在井田东侧南北向通过,向南与S303省道相接,向北可与S324、S302省道相交,S228省道距主井工业场地1km左右。交通十分便利。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2#铁路装车煤炭保供系统及选煤厂旁路系统建设EPC项目,主要工艺流程为:1.对选煤厂末煤仓下2条转运带式输送机(设备编号:7055、7056;)进行提速改造。7056带式输送机机头向仓外西侧延伸,为新建的2#铁路快装站配套使用,同时保留7056带式输送机为1#铁路快装站供煤的功能。在现有末煤产品西仓西侧空地新建1条转运带式输送机,联接7056带式输送机并与储煤棚821#带式输送机进行搭接,进入新建2#装车站,形成临时火车销售系统。2.新建原煤运输带式输送机两条,二级筛分破碎站一套。其中1#带式输送机由原煤仓下至新建二级筛分破碎站进行筛分破碎,筛上物(≥50mm)进入破碎机(单台破碎能力2000t/h),筛下物(≤50mm)进入2#转载带。2#带式输送机由新建二级筛分破碎站至现有二系统210带式输送机,产品煤即可进入206带式输送机,运至一系统主厂房7002、7003带式输送机,也可通过210带式输送机进入旁路地销系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2#铁路装车煤炭保供系统及选煤厂旁路系统建设EPC项目,与既有地面生产系统的接口、改造建设的全套设备由投标方提供,配套的所有建、构筑物工程由投标方设计、采购、施工。包含但不限于:
1.2#铁路装车煤炭保供系统:
(1)选煤厂末煤仓下2条转运带式输送机(设备编号:7055、7056)进行提速改造。(2)7056带式输送机机头向仓外西侧延伸约20米。(3)在现有末煤产品西仓西侧空地新建1条转运带式输送机。
2.新建选煤厂旁路系统:(1)新建原煤运输带式输送机两条(单条带式输送机运输能力3500t/h)。(2)新建一座二级筛分破碎站(2台振动筛或滚轴筛、2台破碎机)。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整体设计,以及上述工程所对应的地勘、场地硬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安全监测监控、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视频监控、照明、通风、除尘、防爆、防雷电、供暖、环保、安全、辅助通道、接地设施等进行设计,同时包括本项目内设备选型、改造及安装,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附相关说明,上报政府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
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的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矿选煤厂旁路及2#铁路装车煤炭保供系统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技术标准完成:1)地勘、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采购;3)建筑施工、安装施工和调试、竣工验收;4)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输运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合格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完工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规模≥10.0Mt/a)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为投标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材料),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由不同人员担任。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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