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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苏巴彦杭盖300MW风电项目配套2x30Mvar分布式调相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31     浏览:6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杭盖300MW风电项目配套2x30Mvar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杭盖300MW风电项目配套2x30Mvar分布式调相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苏尼特左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杭盖300MW风电项目配套2x30Mvar分布式调相机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蒙能巴彦风电场为锡盟特高压通道笫一批配套风电项目之一,装机容量300MW,已建成一座220kV升压站,站内装设2台主变压器,每台主变低压侧有一段35kV母线,每台主变35kV母线均接入6回35kV集电线路和1组SVG,SVG容量均为士35Mvar。蒙能巴彦风电场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至巴彦杭盖500kV汇集站的220kV侧。

本工程装设两台30Mvar调相机,布置在蒙能巴彦风电场升压站内。调相机采用户内布置,设置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厂房,调相机及其辅助系统布置在主厂房内。根据调相机运行需要,主厂房外还配有主变压器等辅助系统设备。

2.2 计划工期: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日期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

投标人的基本工作范围是提供一个完整的、符合运行要求的调相机系统所需的机械、电气、仪表控制、土建、建筑、总图运输、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的设计和施工安装所有子项工程(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安装;调相机配套主厂房本体及附属设备及设施的水、电、暖、通讯、地基处理、土建及建筑工程;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完成环保(施工及验收)、水保(施工及验收)、消防(检测、图纸审查、验收等)、特种设备(告知、验收、取证)。配合调试单位进行设备及系统调试工作。

本工程调相机及附属设备由项目单位作为招标主体另行招标确定,本项目中选投标人作为配合招标人,将以甲方的身份与中选调相机及附属设备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完成调相机及附属设备的到货、储存、安装等相关工作。(注:调相机设备及附属设备总价在本次EPC招标中按照3000万元计价。待设备招标后按照实际招标价格对调相机价格进行修订,并调整相应EPC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且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光伏或风电场EPC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的施工规模不低于100MW且施工范围必须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作内容)不少于3项,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承包内容,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母、子公司资质和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3 本项目仅接受设计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7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8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10-68818478)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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