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沥青混合料及35万吨水稳项目-料仓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15万吨沥青混合料及35万吨水稳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县行政审批备[2021]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年产15万吨沥青混合料及35万吨水稳项目-料仓工程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建设
2.4招标控制价:13167427.56元;
2.5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7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钢结构、土建、电气、给排水、水稳设备基础等内容,不含室外设备区的内容;涉及土建专业、打预制桩、钢结构、安装专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 (1) (2)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子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企业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 2022年11月-2023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