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一期
(2023年灌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旧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一期(2023年灌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2】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老旧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一期(2023年灌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施工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837万元 。
2.1.4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及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共分2个标段,即:
一标段:老旧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一期(2023年灌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二标段:老旧小区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一期(2023年灌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本项目施工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1个或多个标段,也可以中多个标段,但每个中标标段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 投标人及拟派 t 自 2021 年 07 月 2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t 自 2022 年 07 月 2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t 自 2023 年 04 月 2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报 注: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连建发【2019】18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