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政协文史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政协文史馆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2023〕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协连云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连云港上和工程 负责连云港政协文史馆工程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1.1 建设 改造后布置核心布展区、界别活动室、政协书房、文史专家交流区、多功能用房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541.3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8.64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541.68万元;暂列金额15.98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方案、概算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含室内改造装饰工程(含装修、拆除、砌筑墙体等)、电气工程、消防改造、空调改造、定制艺术造型工程、图文展板及写真喷绘工程、多媒体软硬件工程等本项目所有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2)报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消防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办理等报批报建工作。 3)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发包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 4)施工: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改造、空调改造、定制艺术造型工程、图文展板及写真喷绘工程、多媒体软硬件工程等所有工程。 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选派 3.2.1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注: 3.2.2 3.2.3 3.2.4拟派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 (2)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项目投资额,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5)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 3.4.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 3.4.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 3.4.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4.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3.4.6、3.4.7规定及要求。 3.4.8 本工程遵照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3.4.6、3.4.7规定及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