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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3     浏览:0    
核心提示: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分
  

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本项目主要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2.1.2招标范围

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备件的提供等。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信息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维护保养。

2.1.工作内容及要求

2.1.3.1当分析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按标准进行检修、调试,恢复原有性能。分析仪器达到出厂分析的灵敏度,检测限,以及数据的重现性,数据标准偏差至少达到生产分析的最低技术要求。制样设备维修后达到满足制样要求。

2.1.3.2当分析仪器设备需要外送维修时,仪器设备的发送、提取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

2.1.3.3 分析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 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较大故障应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设备维修的进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2.1.3.投标人应按时完成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拖延。维护保养设备时需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如维护保养时损坏设备由投标人免费进行修理。

2.1.3.5 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采用“招修”方式,即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开展维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未得到招标人通知投标人私自开展的维修或维护工作,招标人不予认可,费用不予结算。如损坏设备,由投标人免费修理,如无法修复需免费进行更换。

2.1.3.6结算时,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分析仪器设备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备件更换记录以及试验测试报告等,才能结算。

2.1.3.7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整体外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2.1.3.8质保期:质保期为分析仪器维修投用后12个月

2.1.3.9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1.3.10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维修质量、进度、服务及价格情况对维修工作范围作出调整。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1.6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检维修能力评估报告中A4-d(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保养)、D1-Ⅴ或D1-Ⅳ(电气设备承修)、D2-Ⅴ或D2-Ⅳ(电气设备承试)、E6(在线分析仪表检维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化工生产装置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并提供有效仪器仪表或自动化专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具有可查询二维码、或查询网站及验证码,若没有则视为无效养老保险)。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6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2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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