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压缩空气储气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压缩空气储气罐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厂址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常州电厂一期工程东侧侧扩建端场地,距离常州市区约17km。3#机组计划于2025年6月底完成168小时试运行;#4机组计划于2025年8月底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两台机组所配备的压缩空气储气罐及附属配套设备。
2.1.3交货期(货物):
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交货,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时间进行交货进度安排。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压力容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合同不能涵盖以上要求的关键信息,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