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城区供水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工程—管网工程(第一部分)EPC总承包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S23167
一、招标条件:
白银市平川区城区供水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工程—管网工程(第一部分)EPC总承包,已由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22〕3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银市平川区潮鹏给排水管理 ,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鹏兴建设工程咨询 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平发改发〔2022〕353号
(二)项目
(三)工程规模:
新建管径DN800输水主管线总长15.25km,管材采用涂塑复合钢管,其中:新建DN800原水输水管主管线总长1.95km,DN800清水输水管主管线总长13.30km;新建向阳路、复兴路配水主管线总长13.47km,管材采用涂塑复合钢管,管径DN300—DN500;配套建设阀门井等附属设施及现状输水管道加固工程。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形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专项设计)、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等工作;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五)工程
(六)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方式。
(七)工 期:总工期30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
(八)投标人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