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港市人民医院智能化及医疗专项工程已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 龙审投[20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龙港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龙港市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气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4438.3万元,其中医用气体工程概算1661.94万元,建安工程造价1649.3991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552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13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3787平方米。建设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医用气体工程范围主要有医用供氧系统、医用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病房设备带及配套电器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与主体施工工期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和④资质或组成联合体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和④资质:
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以下其中之一: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GC1级,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GC1级或GCD级资质,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1级或A2级或D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气体汇流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气体压缩系统或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④具有以下其中之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无其他要求。
(二)拟派 3.6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 3.7无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 3.9无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