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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日期:2023-08-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XWT-2023-198开标时间:2023/7/28 9:15:00截止时间:2023/7/28 9:15:00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XWT-2023-198 开标时间:2023/7/28 9:15:00 截止时间:2023/7/28 9:15:00

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198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5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

(元)

1

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295330

29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格标准: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内容的供应商,需提交下述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①由谈判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账户信息

开户名: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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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zx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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