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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分公司办公楼院内地面和综合楼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鹤岗市办公楼院内地面和综合楼维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业主。项目已具备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鹤岗市 办公楼院内地面和综合楼维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业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RHZB2023025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招标内容:鹤岗市 办公楼院内地面和综合楼维修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预算金额:113.52万元

  2.6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1.1 其他要求:

  3.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1.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3.1.1.7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3.1.1.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10 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1.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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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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