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红星干煤棚EPC总承包工程带式输送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干煤棚带式输送机 1台
运量:Q=1200t/h,物料0~300mm 混煤
胶带宽度:B=1200mm
机长:L=331m
倾角:α=0°~5°
提升高度:H=12m
运行速度:V=2.8m/s
电机功率:PM=132kW 防爆(2台)
托辊直径:Φ=133mm
传动滚筒直径:Φ=800mm
电源:三相交流,50HZ,380V
驱动方式:头尾双驱动(电机+限矩型液力耦合器+减速器),双向运行
减速器:i=22.4 带风扇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2.3交货期:4个月
2.4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电厂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设备到场验收后,发包人收到设备总价款的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业主相应价款后支付至设备价款的【70%】(含20%设备费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收到业主相应价款后支付至设备总价款的【90%】;留取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2.6报价方式:含税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标的的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良好销售或使用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所投带式输送机生产许可证明,所用防爆电机需提供相关防爆证明;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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