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期过渡迁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期过渡迁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项目单位为: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始建于1955年,承担着吉林市主要供电及供热任务。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为100MW机组改造),改建于2003年;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20MW,建于1988~1989年,1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25MW。吉林热电厂随着机组多年运行,设备逐年老化,单机容量小,能耗指标高,环保水平低,经济性能差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该厂总容量335MW的1-7号机组已全部关停。目前电厂运行机组8~11号机总装机容量为690MW,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全厂装机容量690MW。
2.1.2 招标范围: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期过渡迁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前期电气、热网及供汽管线、厂区北侧热水炉电源及管道、化学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项目过渡迁改、主设备和配套设备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保护定值计算、试验、竣工、资料移交、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的技术要求及工作范围。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计划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电气部分拟定工期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 年4月30日结束。(如果本工程受其他工程影响,本工程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书面申请工期延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化学部分拟定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结束。(如果本工程受其他工程影响,本工程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书面申请工期延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热网部分拟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4月30日结束。(如果本工程受其他工程影响,本工程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书面申请工期延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厂区北侧热水炉电源及管道部分拟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 年10月05日结束。(如果本工程受其他工程影响,本工程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书面申请工期延期,经招标人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包含生物质电厂或垃圾电厂)机组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包含生物质电厂或垃圾电厂)机组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力发电厂(包含生物质电厂或垃圾电厂)机组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明确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力发电厂(包含生物质电厂或垃圾电厂)机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