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1)4号宿舍楼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809.5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无地下室,层高首层为3.7米,标准层为3.4米,室内外高差为450毫米,总建筑高度17.75米,基础为独立基础,墙体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保温为岩棉板保温;宿舍楼配套采暖、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气工程等。(2)室外配套工程(室外混凝土硬化道路及场地工程、室外挡土墙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工程、室外电气工程)。
2.3、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
2.4、工程投资额:人民币2535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工期要求:2023年09月10日开工,2024年11月10日竣工,总工期427天(日历日)
2.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7、 招标文件售标开始时间2023-08-09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6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