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青岛丁二酸酸性水处理单元(WZ20230904-5509-1081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酸性水处理单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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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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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预处理装置\20m3/h COD≤700mg/L | 1.00 | 套 | 包1-酸性水处理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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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商务偏离需在开标前进行澄清,未经澄清的商务偏离不予接受。 3.1.9 具有采用微电解类芬顿耦合多相催化工艺处理工艺对化工类废水进行处理、并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项目废水处理规模需≥10t/h,业绩目前仍在运行,并可随时考察验证。业绩需在业绩表上注明,并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技术协议(合同封面、签字页、主要技术说明相关页),以及业绩项目用户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需提供有效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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