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道路及水土保持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道路及水土保持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广西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广西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境内。横县位于广西东南部,南宁市东部。场址距横县直线距离约50.1km,距南宁市直线距离约51.1km,柳南高速G72 距场区东南侧约6.2km,场内有多条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那莫风电场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展布,南北方向最宽约 8.9km,东西最长约10.7km,总面积约 83km2,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50~300m 之间,相对高差为150m,总体属低山丘陵地貌。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N 22.89°~22.97°,E108.81°~108.91°。本工程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广西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六利村北侧200m,该升压站规模为 2×75MVA,升压站拟以 1 回 110kV 架空线路 T 接霞义山~淳州 110kV 线路,路径长度25km,送出线路网建。
2.1.2招标范围:横县那莫(15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道路及水土保持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请按标包名称报名):第一标段标段编号CEZB230007101002,包括场外10km陈平道路,场内5.233km新建道路,16.029km改造道路的施工及9台风机机位(机位号N1、N2、N3、N4、N5、N6、N7、N16、N18)场平施工(含承载力、密实度检测,满足设备厂家吊装要求及设计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含地基处理)、沿线、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接地施工,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满足龙源电力及行业标准要求)、道路、风机机位、吊装平台及周边的水保、环保施工等。第二标段标段编号CEZB230007101003,包括场内11.148km新建道路,11.983km改造道路的施工及8台风机机位(机位号N14、N15、N17、N19、N20、N21、N23、N24)场平施工(含承载力、密实度检测,满足设备厂家吊装要求及设计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含地基处理)、沿线、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接地施工,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满足龙源电力及行业标准要求)、道路、风机机位、吊装平台及周边的水保、环保施工等。第三标段标段编号CEZB230007101001,包括场内7.171km新建道路,19.083km改造道路的施工及7台风机机位(机位号N8、N9、N10、N11、N12、N13、N22)场平施工(含承载力、密实度检测,满足设备厂家吊装要求及设计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工程(含地基处理)、沿线、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接地施工,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满足龙源电力及行业标准要求)、道路、风机机位、吊装平台及周边的水保、环保施工等。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砍伐、表土剥离(含集中堆放,场地投标人自行选择便于表土利用),土石方开挖、倒运、弃土外运,路基及路面施工,排水沟、浆砌石挡土墙、护坡、水保绿化施工等,吊装平台面积、水平度、压实度等必须满足设计及吊装需要,平台上下边坡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边坡及平台植被恢复、绿化等。 道路涉及阻碍大件运输的障碍物清除,含树木、架空线路(农网线路、弱电线路等)、道路局部加宽手续办理及施工。
(2)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开挖、基础换填、风机及箱变基础承台施工、基础回填等。风机及箱变基础内接地安装及接地引出敷设,确保风机及箱变接地满足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点制作及安装,锚板、锚栓组件接货(含装卸、保管)、验收、试验、安装等。风机及箱变基础预埋件制作安装(如电缆预埋管、支架)以及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如防腐防水等要求),基础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二次灌浆等。
(3)风机及箱变基础防雷接地设计(每台风机基础独立接地网)、施工(含风机及箱变基础内外接地施工),接地电阻满足设计要求(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
(4)风机基础及道路施工区域内环保设施及水保设施(含渣场)的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的施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要求全容量投运前完成水保及环保验收,同时负责土地复垦及验收工作。施工过程中若因投标人未严格按照环水保“三同时”要求实施防护、绿化,导致超红线范围用地及水源污染等,所涉及到的民事赔偿、超占用地补偿、合规性手续办理及相应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5)负责道路、基础质量监督检查、环评水保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及消缺整改、移交等。上述工作中相关资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手续的办理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确保按时完成上述工作。
(6)负责道路、基础及水保工程所涉及到的永久和临时占用林地、土地、拆迁、迁坟、地表附着物等征租工作协调、协议签订、征地工作经费及补偿款支付和所有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其中,风机基础涉及到的永久用地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其余均由投标人负责)。
(7)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项目投产移交的各项建设合规性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备案等),林业、土地、迁改线、环保、水保、气象(防雷)、节能、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相关费用的缴纳。
(8)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计配合、培训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等。
(9)本次招标不含基础锚栓采购。
(10)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环保等全面负责。
项目中标后,各标段的中标单位分别与招标人(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1.3计划工期:
本工程道路开工时时间暂定2023年9月10日,道路路基完成时间为10月30日,路面完成时间为11月05日;风机基础开工时间暂定9月10日,11月10日完成全部基础浇筑,水保工程9月15日开工,12月31日前完工,完成全部竣工验收移交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明确的时间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具体详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和道路工程(同一合同中工程范围必须包括道路、风机基础,如只包含道路或风机基础的业绩为无效业绩)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基础工程或100MW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