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供应站二期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公司综合能源供应站二期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鸳鸯湖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鸳鸯湖电厂位于磁窑堡镇东北约2.5km,北距307国道约5km,东北距磁窑堡供水站约0.92km。负责鸳鸯湖电厂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电站距离灵武市约34公里,距离银川市约64.5公里,交通方便。
鸳鸯湖公司二期#3、#4发电机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厂生产,型号QFSN-1000-2-27A,全封闭、自通风、强制润滑、水/氢/氢冷却、柱型转子同步交流发电机,定子绕组为直接水冷,定、转子铁芯及转子绕组为氢气冷却。密封油系统采用单流环式密封。
主变压器由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户外、单相、油浸式双绕组变压器,额定容量410MVA,800/±4×2.5%/27kV,接线组为YN,d11,阻抗电压25%。
每台机组设置一台户外、三相、分裂绕组、无载调压、油浸风冷高压厂用变压器,85/55-55MVA,型号为SFF-85000/2,连接组别为D,yn1-yn1,半穿越阻抗为25%,下设两段10KV配电段作为机炉厂用供电,单独设置输煤10kV段,输煤10kV段按照两段布置,分别由#3机10kV B段和#4机10kV B段供电。
鸳鸯湖电厂与五恒科技采用共同投资模式开展压缩空气、氮气等综合能源供应,在现有空氮站东侧建设二期项目,通过管道将压缩空气、氮气输送给五恒科技。本项目有关的投资(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相关报告)均由投标人负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招标范围为:负责在鸳鸯湖公司现有空氮站东侧设计建设一座约600平米的综合能源供应站(站内包括压缩空气、氮气制备间,配套400V电气设备间),以及设计建设压缩空气、氮气输送管道及管架,并负责敷设压缩空气、氮气管道、站内电缆以及采购的全部设备的安装,负责采购所有系统配套建筑、平台、扶梯、保温、油漆、暖气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监控系统、原空氮站10kV配电室改造、厂地平整及道路硬化等。
本项目有关的投资(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相关报告(林评、勘测定界、土地复垦、地灾、水保)等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其中:
1)需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安装的设备及材料:空气压缩机 5 套(单台容量为110kW、250kW),冷冻式干燥机2台,微热吸附式干燥机2台,制氮机2台,及配套设备、材料(不含配电柜及电缆)。氮气缓冲罐 容积:5m3,1m3,共计2台;空气缓冲罐容积:15m3、10m3、2*6m3,共计5台;(设备参数详见技术文件项目清单)
2)需投标人采购安装的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协调提供的设备材料外,剩余设备及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进行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仅限于,主要有:(1)土建部分:空氮站及400kV空氮站配电室建筑物,以上的室内、外设备基础、管廊管道基础、暖通设备、照明设备及地下接地网,综合管廊架,介质管道,围墙及地面硬化;(2)电气部分:原空氮站10kV段进行扩容(4台柜面及母联改造)、2套干式变及配套低压柜、高清网络监控视频、消防系统、控制系统及远程I/O站(卡件)、10kV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缆保护管、光缆;(3)其他部分:设备及系统调试、定值校核、轴流风机、照明(含事故照明)、照明箱、检修箱(各2个)、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设施、空调、电暖气及配电箱、标识标牌等(详见技术文件项目清单)。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实施地点:宁夏银川灵武市宁东镇鸳鸯湖电厂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火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压缩空气设备建设或氮气设备建设或压缩空气管网建设施工或氮气管网建设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6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