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王集镇魏圩村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824001001
泗阳冉晗农业发展 的泗阳县王集镇魏圩村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3]3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非财政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王集镇魏圩村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 规划总用地面积 10259 平方米约15.40亩,总建筑面积约 6685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6253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4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道路、绿化、消防等。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8-2023.11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王集镇魏圩村家门口就业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泗阳县王集镇,1#厂房建筑面积3570㎡。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条形基础等土建、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预算价:4218019.75元,最高投标限价:4218019.75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3.1投标报价(95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 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95%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3.3信用报告(2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 4.6.1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 4.6.3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 09:00至2023年08月18日 17:30登录宿迁市 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