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5442MWp工程EPC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3.5442MWp(交流容量2.97MW),本次招标容量3.5442MWp(交流容量2.97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EPC总承包 |
除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采购外,所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施工图设计、乙供设备材料采购、物资保管、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服务,具体详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专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1个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11 14:51到2023-08-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