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标段,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主要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01 |
本项目利用指定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投标人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车棚的投资、建设、运营。招标人通过向投标人购电的方式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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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见第五章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25年(首签协议期20年,首期结束后中标人无重大过失或安全问题可再续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财务要求:提供近 1 年(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或提供开标截止日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时间的,也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截图)。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2)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