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村路、规划路3等4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路3(泊水路-规划路8)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村路、规划路3等4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路3(泊水路-规划路8)道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 裕行审投资审字【202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方村路、规划路3等4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路3(泊水路-规划路8)道路工程,规划路3西起泊水路,东至规划路8,道路全长约240m,红线宽20m,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等。 (3)项目建设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3533926.51元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09时29分,在石家庄市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石家庄市 平台(http://124.239.186.7:8888/)”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 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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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