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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

   日期:2023-08-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项目

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沛开经发【2020】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新农农村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家园新型社区一期室外附属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958.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3 投标人及拟派

3.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

3.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

3.3.420218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3.520228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3.620235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徐州市或沛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圆整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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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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