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1 N”项目I标500MW光伏电站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2.2.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500MW(交流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0月2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池充放电倍率1C,电池单体的标称容量≥280Ah,储能系统整体效率≥85%,储能系统(包含电池)整体质保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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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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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 |
光伏电站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电池充放电倍率1C,电池单体的标称容量≥280Ah,储能系统整体效率≥85,储能系统(包含电池)整体质保5年。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至少应具有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体项目容量1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14 13:07到2023-08-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