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一体化示范项目第四批示范项目厂区地管、厂前区道路、消防水泵房、循环水站招标公告
1.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化工部分制氢规模46000Nm3/h,合成氨装置规模18万吨/年。共有36台碱性电解槽,单台电解槽产氢规模要求为1000Nm3/h氢气,共3个厂房,各布置12台电解槽,其中2个厂房24台电解槽均采用IGBT电源,1台分裂变压器对应2台整流柜,1台整流柜对应1台电解槽;另1个厂房12台电解槽均采用晶闸管电源,1台整流变对应2台整流柜,1台整流柜对应1台电解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近18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14日1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化工部分制氢规模46000Nm3/h,合成氨装置规模18万吨/年。共有36台碱性电解槽,单台电解槽产氢规模要求为1000Nm3/h氢气,共3个厂房,各布置12台电解槽,其中2个厂房24台电解槽均采用IGBT电源,1台分裂变压器对应2台整流柜,1台整流柜对应1台电解槽;另1个厂房12台电解槽均采用晶闸管电源,1台整流变对应2台整流柜,1台整流柜对应1台电解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DNYZC -2023 -08-0 1-552 -01 |
标段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氨压缩机设备采购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4.6.20,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2 | DNYZC -2023 -08-0 1-552 -02 |
标段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合成气压缩机设备采购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4.6.20,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3 | DNYZC -2023 -08-0 1-552 -03 |
标段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火炬系统采购 | 火炬系统界区内地上所有设备(包括设备本体及附件、工艺、钢结构、材料、电气、仪表和控制、地脚螺栓模板、防腐保温材料、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如有)等)的全部设计、制造、供货、检/试验、包装、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服务、技术资料等。 | 设备到货时间2024年2月25日(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 1000 |
4 | DNYZC -2023 -08-0 1-552 -04 |
标段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液氨罐区屏蔽泵设备采购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4.2.25,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5 | DNYZC -2023 -08-0 1-552 -05 |
标段0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循环水站浅层砂过滤器设备采购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4.2.25,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6 | DNYZC -2023 -08-0 1-552 -06 |
标段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6台液氨压力球罐、1台冷排料罐材料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3年12月底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 通知为准,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
1000 |
7 | DNYZC -2023 -08-0 1-552 -07 |
标段07: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循环水站循环水泵设备采购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 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4.2.25,具体 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8 | DNYZC -2023 -08-0 1-552 -08 |
标段08: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无损检测技术服务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无损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第三方无损检测以及业主质量抽检业主委托的合金钢材质PMI检测 和硬度等。 |
2023.8-2024.12 | 1000 |
9 | DNYZC -2023 -08-0 1-552 -09 |
标段09: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智慧工地系统采购及施工项目 | 智慧工地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 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 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计划施工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计划 竣工时间:2023年10月 20日。 |
1000 |
10 | DNYZC -2023 -08-0 1-552 -10 |
标段10: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北区250MW)锚栓采购 | 本次锚栓招标项目与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700MW风电(北区250MW风电) 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锚栓50套。 |
交货地点:风机点位或甲方指定位置。 交货期:首批到场时间暂 定为2023年9月15日, 2024年4月30日完成供货; |
1000 |
11 | DNYZC -2023 -08-0 1-552 -11 |
标段11:大安化工规模化风光离网直流制氢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土地类服务 | 一、土地测绘: 1、对项目进行土地测绘并出具地形图(风电场出具1:2000地形图,光伏区出具1:1000地形图);测量采用CGCS2000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所有地形图及测绘报告需提供纸版图纸4份、电子版1份),项目风场区涉及范围约50平方千米;光伏场区范围约为1平方千米。 出具的地形图应准确标明现场道路、坟地、村庄、光缆、线路、树木、军界、省界、县界等位置;准确标明场地内障碍物、建筑物相对位置;准确标明场地内电力线的相对位置及电压等级,如附近涉及石油管网投标方需帮助调查石油管网具体走向并标注到地形图中。 2、完成项目风机微观选址涉及的所有测量工作。 二、地质灾害及压覆矿产调查报告: 1、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服务范围: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压矿情况调查,与吉林油田等有关涉及到的具有采、探矿权单位沟通协调并取得实质进展;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意见表》;报告文本编制;提交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复,该文件可正式作为用地报批组卷办理的前置文件;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范围:档案馆借阅资料;现场调查;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复,该文件可正式作为用地报批组卷办理的前置文件。 三、勘测定界: 1、勘测定界及测绘服务范围:对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租地)进行实地勘测定界,并与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及涉及相关乡镇进行地类及争议区位置进行复核,编写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绘制宗地图;提交成果通过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复,该文件可正式作为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租地)报批组卷相关手续办理的前置文件; 2、完成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租地)涉及的所有勘测定界、征拆分户测量服务工作; 3、项目新能源设计完成后,投标方帮助招标方对接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主管单位,进行风机机位、箱变、道路、集电线、光伏场址的敏感性因素及项目重叠的复核工作,直至项目具备办理用地预审条件。 4、项目永久用地约10公顷、临时用地约15公顷、租地约50公顷,最终以项目实际用地为准。 四、节地评价: 1、对项目用地面积超过标准的部分开展节地评估,编制节地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签字意见,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工作,满足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条件。 五、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 1、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服务范围:负责沟通、对接归口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全过程资料搜集、整理、组卷相关工作,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项目土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2、完成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项目核准前所必备前置条件的技术服务工作; 3、帮助招标方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六、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1、协助招标人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相关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区级、乡镇级、村级政府和相关涉地村民协调项目情况。2、完成项目涉及政府平台公示及乡镇公示服务。 3、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完成政府平台公示并最终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征求意见表。 七、土地复垦及表土剥离 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服务范围:资料收集、现场踏查、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2、表土剥离方案报告编制服务范围:资料收集、现场踏查、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提交成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八、用地组卷 1、负责对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用地组卷(项目预审组卷技术服务、临时用地组卷技术服务、永久征地组卷技术服务、租地组卷技术服务)资料收集、整理,最终提交成果并取得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终用地批复手续。 九、其他服务 配合招标方完成土地征、组(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租地)过程中相关的土地测绘服务。 备注:项目包含风电、光伏、制氢三部分,相关服务办理需要按照风电、光伏、制氢三部分,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理报价。 |
5个月(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1000 |
12 | DNYZC -2023 -08-0 1-552 -12 |
标段1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工程桩及建构筑物防雷系统检测服务 | 制氢合成氨部分工程桩及建构筑物防雷系统检测服务:工程桩低应变检测、工程桩静载检测(水平)、工程桩静载检测(抗拔)、工程桩静载检测、建构筑物防雷系统检测及配合检测所需的进出场、加荷体吊装运输、重锤吊装及运输、锚桩焊接及静载配重等全部工作。 | 2023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工程建设进度为准)。 | 1000 |
13 | DNYZC -2023 -08-0 1-552 -13 |
标段1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现场施工委托管理服务 | 对施工现场进行专业化全过程管控;协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到场提供必要的服务;对现场设计变更牵头组织相关承包商履行相应流程;监管现场各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HSE保证体系有效运转;监管承包商、监理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开展工作。 | 2023.09.15至2025.08.15 | 1000 |
14 | DNYZC -2023 -08-0 1-552 -14 |
标段1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5#制氢厂房及栈台罩棚钢结构组件采购 | 厂房钢结构,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开始到货,2023年10月15日之前到全。(具 体时间按照现场的进度,不影响工期。) |
1000 |
15 | DNYZC -2023 -08-0 1-552 -15 |
标段1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HAZOP分析及SIL定级、验证服务 | 对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制氢装置、空分装置、合成氨装置、罐区、配套公用工程以及各装置上下游等开展专业的HAZOP分析、SIL定级分析及验证。 | 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具体以基础工程设计进度为准)。 |
1000 |
16 | DNYZC -2023 -08-0 1-552 -16 |
标段1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3#制氢厂房和制氢变电所、液氨罐区、液氨装车栈台土建及安装、火炬基础施工 | 1#-3#制氢厂房和制氢变电所、液氨罐区、液氨装车栈台土建及安装、火炬基础施工,包括:土建、安装、水暖、电气、电信、消防、暖通、装饰装修等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每个电解制氢厂房建筑面积3492㎡,均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承台,桩长15m,承台埋深2m,共1层,檐高11.6 m;每个电解制氢变电所建筑面积680㎡,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埋深约2m(具体深度根据电缆沟深度确定),共1层,檐高7.6m;液氨罐区占地面积3805.6㎡,液氨储罐为桩基础,设计桩长15m;管廊及泵棚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埋深约为2m,(上部支腿由储罐厂家随储罐整体提供);管廊及泵棚为钢结构;液氨装车栈台占地面积352.6㎡;火炬基础占地面积 810㎡,基础采用桩基础,钢筋 混凝土承台,设计桩长15,承 台基础埋深约为3m。 |
开工时间2023年09月 15日,竣工时间2024年 8月30日。 |
1000 |
17 | DNYZC -2023 -08-0 1-552 -17 |
标段17: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厂区地管、厂前区道路、消防水泵房、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控池土建及安装施工 | 厂区地管、厂前区道路、消防水泵房、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控池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范围包括:安装、土建、水暖、电气、电信、消防、暖通等施工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等。包含全部地下管道施工,主要管径区间为直径50mm至1800mm,场区自然地面管线埋地深度(管下皮)最深约3.5m;初期雨水池容量400m3, 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5.5m;生活污水池容量36m3, 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4.0m;事故池及雨水检测池容量18500m3,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6.0m;外排污水池容量1350m3,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5.0m;消防水站主体为钢筋框架结构,桩基础,设计桩长15m,场区自然地面至承台基础埋深约3.5m;消防水池容量10000m3,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4.7m(消防水泵房内吸水池底板埋深约6.1m);循环水站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设计桩长15m,场区自然地面至承台基础埋深约1.5m;循环水池容量6000m3, 场区自然地面至底板埋深约6.4m。冷却塔塔底水池场区自然 地面至底板埋深约2.5m。 |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 | 1000 |
3.1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近18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氨压缩机设备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压缩机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套氨压缩机供货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用户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合成气压缩机设备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压缩机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套合成气压缩机供货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用户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火炬系统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火炬设备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套同时处理氢气及氨气的火炬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标段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液氨罐区屏蔽泵设备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水泵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立式屏蔽泵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标段0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循环水站浅层砂过滤器设备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浅层砂过滤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标段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6台液氨压力球罐、1台冷排料罐材料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3级和压力容器制造D级; (2)投标人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2台容积不小于2000 m³且厚度不小于45mm的液氨球型储罐制造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竣工图纸等,复印件不得涂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标段07: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循环水站循环水泵设备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水泵生产厂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份循环水泵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标段08: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无损检测技术服务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石油化工无损检测服务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标段09: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智慧工地系统采购及施工项目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标段10: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北区250MW)锚栓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具有至少20套智能可更换式锚栓投运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标段11:大安化工规模化风光离网直流制氢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土地类服务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土地测绘甲级资质,且专业类别应包含工程测量;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土地测绘服务类业绩;至少2个勘测定界服务类业绩;至少2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压覆矿产评估类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包括服务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 |
12 | 标段1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工程桩及建构筑物防雷系统检测服务 |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投标人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地基基础检测类服务业绩(业绩证明包括首页、内容页、盖章页、项目负责人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标段1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现场施工委托管理服务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管理业绩(包含封面、合同范围、造价、签字盖章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 | 标段1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5#制氢厂房及栈台罩棚钢结构组件采购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钢结构供货业绩(包含封面、合同范围、造价、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标段1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部分)HAZOP分析及SIL定级、验证服务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拥有SIL验证的软件,并提供软件授权书扫描件。 (2)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一份电解水制氢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至少一份空分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至少一份合成氨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应至少具有HAZOP分析主席3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4)HAZOP分析主席,具有HAZOP主席证,SIL定级分析主席具有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扫描件; (5)拟委派HAZOP分析主席需具有参与过化工装置全流程HAZOP与SIL定级的业绩及至少一份电解水制氢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至少一份空分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至少一份合成氨HAZOP分析、SIL定级业绩(需提供HAZOP分析报告及SIL定级报告主席签字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 | 标段1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3#制氢厂房和制氢变电所、液氨罐区、液氨装车栈台土建及安装、火炬基础施工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GC1、起重机械安装B、压力容器制造A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公司(提供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石油化工项目施工业绩(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
17 | 标段17: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厂区地管、厂前区道路、消防水泵房、循环水站、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控池土建及安装施工 | 2.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压力管道GC1、起重机械安装B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公司(提供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石油化工项目施工业绩(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14日1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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