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湾热电厂2023年生石灰粉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上湾热电厂2023年生石灰粉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上湾热电厂,项目单位为: 上湾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上湾热电厂位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2×150 MW 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套2×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9年10月和12月投入商业运行。采取炉内喷钙,项目共设两座钢制生石灰粉仓,两座分别布置在两台锅炉两侧;脱硝系统采用尿素脱硝,2018年11月改造完毕,投入运行。2020年12月2号炉超低改造完毕,2021年10月1号炉超低改造完毕,两台炉半干法脱硫系统投入运行,每台炉一个生石灰仓,有效容积120m³,一个消石灰仓,容积200m³。
2.1.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两台炉同时运行,每天平均生石灰用量大约在40吨左右;一年两台炉生石灰大约用量11000吨,主要用于炉外半干法脱硫。
2.1.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投标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供货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热电厂厂区内二台机组脱硫生石灰粉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的生石灰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