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陕西公司化工分公司位于榆横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规模为180万吨/年煤制甲醇、60万吨/年MTO、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及C4综合利用装置、4台480t/h的电站锅炉,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系统工程,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按照法定要求对化工分公司全厂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有效检定报告证书。检定范围包括:1099台有毒可燃报警器(检定)、767台便携式四合一报警器(检定)、189类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及检测过程中的轻微故障处理)。有毒可燃报警器与便携式四合一报警器检定频次为一年一次,计量器具检定频次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
2.5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2.6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授权证书,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括:O2报警器、CO报警器、H2S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括:O2报警器、CO报警器、H2S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提供计量授权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有毒可燃报警器检定业绩及计量器具检定业绩。【提供1份或多份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至少体现:合同首页、内容页(须体现有毒可燃报警器、计量器具检定等具体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关键信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至2023年8月28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至2023年8月29日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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